自2016年5月15日起,我公司复效补交保费等保单服务利率进行如下调整:
(一)复效补交保费、保费垫交还款年利率调整为5.5%;
(二)保单借款基准年利率维持5.5%;
(三)生存金累积生息年利率维持3.5%;
(四)红利累积生息、红利延迟派发年利率维持3.5%。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