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以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借款的个人作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业务,是金融机构用来保障信贷资金安全的 “安全带”,也是为借款人家庭撑起的“保护伞”。
保险金额: 由投保人与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借款数额协商确定。
保险期间: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最长为一年,由投保人和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借款期限协商确定。
保费: 价格可咨询当地销售人员
您可以选择:
意外身故,意外残疾
身故、高度残疾
意外医疗费用补偿
意外住院日定额给付
18周岁至65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借款的个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最长为一年,由投保人和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借款期限协商确定。
由投保人与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借款数额协商确定。
一次交清。
*本简介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定期寿险》、《国寿附加绿舟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国寿附加绿舟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条款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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