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是省内最早经营保险业务的企业之一。目前,公司在全省设有13个市地级分公司、131个县区级机构,是黑龙江省资产规模、业务规模、队伍规模最大的保险公司之一,为广大群众提供涵盖生存、养老、医疗、身故、残疾等领域的多款人身保险产品。
自2003年股改以来,公司积极抢抓机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履行社会责任,在经营管理、队伍建设、服务水平等方面有了长足进步,经营效益稳步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不断提高,在保障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发展进程中的一个又一个重大跨越,成为引领行业发展的中流砥柱。从1997年分业以来,中国人寿黑龙江省分公司总保费、各渠道总保费、个险期交、银保期交和个险营销人力市场份额等重要指标均居行业首位,市场份额连年第一。2010年,黑龙江省分公司总保费达81.82亿元。
在业务规模逐年攀升的同时,公司还积极探索建立自身成长与社会贡献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大责任承保和理赔、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就业、抗震救灾、扶危济困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了龙江人民生活安定有序和社会和谐。自2003年以来公司累计缴纳税金66013万元;累计支付各种保险金200多亿元;吸纳4万多名营销员,促进了社会就业。同时公司还积极参与扶贫、抗震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在2005年牡丹江市沙兰镇特大洪灾中赔付并捐款共200万元;在2010年伊春空难中快速理赔,成为第一家把理赔保险金送到遇难者家属手中的保险公司;在鸡西鑫永丰和鹤岗新兴煤矿重大事故中均发挥了重要的社会稳定器作用;由国寿慈善基金会出资,在牡丹江东宁县建立了省行业内第一家由保险公司捐建的“国寿博爱卫生站”;分别与牡丹江海林、双鸭山开源村、绥化明水结成新农村建设帮扶对子,共提供帮扶资金20余万元,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自发举行或积极参与“一帮一”、扶贫、抗震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累计赞助或捐款近千万元。《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保险报》、《黑龙江日报》等媒体对公司理赔服务、县域保险发展、公益事业等方面进行了大量宣传报道,公司品牌形象不断提升,向广大龙江人民展现了良好的企业风貌。
今后,我公司全体同仁将秉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创造价值,服务社会”的企业使命,在人身保险领域全面满足客户需求,立志成为倍受社会尊重和业界推崇的国际一流寿险公司,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为构建和谐龙江作出更大的贡献!
重要荣誉
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帮建单项工作先进单位”;
2008年,公司荣获黑龙江省慈善总会龙广爱心基金“慈善杰出贡献奖”荣誉称号;
2009年荣获“黑龙江省诚信示范企业”、“金融产品创新奖”、“黑龙江服务三农突出贡献企业”称号;
荣获“2009年CCTV新农村建设突出贡献单位”、“黑龙江最佳保险公司”荣誉称号;
2009年被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2009年度黑龙江省诚信示范企业”,位列全省受表彰的89家“诚信示范企业”之首,是入选的唯一保险企业;
2008年、2009年、2010年连续获得由全国十六家主流媒体联合举办的年度中国(黑龙江)理财总评榜“黑龙江保险企业领军大奖”和“年度最佳保险公司”荣誉称号;
被授予“2010年企业维护消费者权益诚信单位”称号,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日益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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